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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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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专家发布日期:2024-12-23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主要基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工艺方法以及产品自身的火灾危险性特性。以下是我国常用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具体举例:

一、甲类火灾危险性

  1. 易燃液体

    • 闪点小于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如汽油、酒精、丙酮等。
    • 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
    • 农药厂、原料药厂、磺化法糖精厂房等使用易燃液体的生产部位。
  2. 易燃气体

    • 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等。
    • 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
  3. 自燃性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 金属钠、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氧二乙基铝部位等。
  4. 强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 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等。

二、乙类火灾危险性

  1. 易燃液体

    • 闪点大于等于28℃且小于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如煤油、柴油等。
    • 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2. 易燃固体

    • 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
    • 煤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等。
  3. 助燃气体

    • 氧气站、空分厂房等。

三、丙类火灾危险性

  1. 易燃液体

    •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如润滑油、甘油等。
  2. 可燃固体

    • 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
    • 橡胶制品的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
    • 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等。

四、丁类火灾危险性

  1. 不燃烧物质加工

    • 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

    • 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厂房等。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

    • 难燃铝塑料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等。

五、戊类火灾危险性

  1.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

    • 制砖车间、石棉加工车间。
    • 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不燃液体的净化处理工段。
    • 除镁合金外的金属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等。

这些分类和举例有助于企业和监管部门了解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物质的特性和生产条件,进行准确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